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19      点击量: 

各二级公司: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365英国上市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办法(修订)宝文理院学字〔20257要求,现将公司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公司目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员工)。

二、认定档次

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分为两个档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三、认定要求

1.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人数约占在校生的36%-41%,各二级公司入库员工原则上不超过该范围

2.2020年秋季学期在公司就读且已认定的脱贫家庭员工(原建档立卡退役士兵员工),继续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在校期间继续执行“每生每学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的规定直至其完成4年本科学制期止。

3.认定时要向特殊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员工、脱贫不稳定户员工、边缘易致贫户员工、突发严重困难户员工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家庭员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员工重点予以保障。

4.二级公司应建立“自上而下”系统数据核对与“自下而上”重点排查补录相结合的“双保险”工作机制。因特殊原因不在系统名单中的特殊群体员工,经查看相关证明(已有的)、电话回访等方式核实确认后,通过数据自采集方式补录名单。对采集的特殊群体员工原则上要落实国家资助。

5.对符合“免申即享”员工发放《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免申即享”告知书暨认定表》,员工根据实际需求反馈是否接受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公司对确有困难的员工提供教育资助。

6.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要获得国家助学金、公司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中的至少一项资助。

四、认定程序

1.员工申请。员工需提交《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员工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员工自动放弃、不按规定或不按时间提出申请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2.综合评议。各二级公司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中,员工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需在本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员工提交的申请、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特殊人群数据、相关佐证材料、员工日常消费行为等进行综合评议,并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划分认定等级。认定过程应尊重和保护员工隐私,严禁让员工当众诉苦和“轮流坐庄”。

3.公司初审。各二级公司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核查工作。二级公司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

4.公司公示。二级公司认定工作组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员工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相关信息。

5.提交结果。各二级公司须于10月9日前,将《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个人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电子档案》(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档案库人数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备案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特殊困难类型员工认定情况核查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公示照片(电子版)报送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6.中心审查。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公司上报的所有材料进行核查、汇总,复核无误后统一对员工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盖章。

7.公司终审。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将全校认定结果提交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是落实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公司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的重要基础。各二级公司要高度重视,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员工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过程管理,关注重点环节。

2.全面摸排,科学认定。各二级公司应全面摸排核查特殊群体员工,经核实无误的,优先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库。辅导员、班主任是认定评议的核心成员,要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家访、谈心谈话、量表测评等方式,结合员工日常消费情况,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认定工作。

3.注重教育,强化监督。各二级公司应注意保护员工尊严与隐私,引导员工如实填报信息,做到不隐瞒、不虚报。公司将加强对认定工作的过程监督与结果核查,各二级公司应及时向员工公布咨询反馈渠道,确保认定工作规范化、精准化。


附件:1.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电子档案

3.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档案库人数统计表

4.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备案表



员工处

2025年9月19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第八届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闭